对于高利贷纠纷的妥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若被判定为高利贷范畴,则对于此环节中产生的本息债务,借款人有权选择不予接纳,债权人据此提出的返还请求亦无法受到法律之支持与保护,然而对于本金及其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借款人仍负有偿还义务;
其次,在因高利贷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中,根据相关法规,法定的追诉期为三年,自归还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则适用最长期限为20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原则;
再者,因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导致的高利贷,应当视为不良债权,借款人可据此享有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
最后,在现今中国现行的刑法制度中并无针对发放高利贷行为的专项罪名设定,然而在此类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刑事法律问题,则应按照相应的罪名判定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