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抚育费用的计算标准,如承担该责任的一方拥有稳定且可预见性的经济收入,那么这部分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的比例予以结算。
然而,如果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达到两个或以上,相应的抚养费比例则可适度提升,但需注意的是,其最高不能超过该夫妇每月总收入的50%;
反之,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这部分抚养费的计费金额将参照夫妻在特定年度的总收入水平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根据我国现行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
“自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父母一方享有对另一方生育的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同时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一定比例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抚养费用的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