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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侦会通知本人吗

检察院退侦会通知本人吗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3-28 10:25:19 已帮助21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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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侦会通知本人吗
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
他们解释道,检察院依法作出的退侦意见,原则上并不会直接告知涉案当事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将有关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时,此时就必须通过公安机关向相应的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传达信息。
并且,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的退侦申请后,需于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完成有关讯息的核实与补充工作;
当然,如果检察院选择自行展开调查工作的话,那么便无需通知公安机关了。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涉及到具体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专属于法庭审判所需的关键证据资料。
同时,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所规定的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等违法行为,他们亦可向公安机关要求解释或者证明其获取证据的合法性。
在人民检察院进行案情审查时,若是发现需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工作,他们可以选择将案件交还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或者由检察院自己负责相关的侦查工作。
但是,补充侦查的期限通常被限定在一个月之内。
另外,每宗补充侦查的案件最多只能进行两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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