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且肇事方不幸离世的情况下,若赔偿金出现短缺的问题,可采纳以下几种途径来实现妥善解决:
首先,与肇事当事人共同签署分期偿付合同,以此方式让他们逐一支付赔偿金额;
其次,若是存在一时无法全额支付补偿款的困难,在经过受伤人员的许可或是法院判决后,肇事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偿还;
最后,如果肇事方具备还款能力却恶意拒绝履行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可由法院依法判令其强制偿还相关款项。
另外,也可用法律手段起诉相关保险机构,通过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一部分资金,剩下的数额再由涉案各方适当分担的形式来解决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