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婚姻手续的完备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环节。
合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若干规定》且证件齐备者,中外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负责的结婚登记申请。
接下来是审查阶段。
婚姻登记机构在收到中/外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之后,将进行严谨的审查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双方是否均为自愿;
(2)审查双方是否满足结婚的本质条件;
(3)若是双方均为外国国民,则需确保国内法律在处理境外婚姻登记时仍具实效性。
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查后,若婚姻管理登记机关认定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的各项条件,则予以批准登记,并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后续手续,颁发结婚证书。
对于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复婚的请求,同样按照结婚的标准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及外国人必须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缴纳婚姻证书工本费与登记手续费。
此外,个人在获取翻译资料时产生的费用亦应自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