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根据规范化要求,除主要说明您与配偶之间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现居地以及婚书登记号码等基本信息之外,建议您特别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需明确表达两位当事人皆自愿同意离婚的意愿;
(2)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需明确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以及抚养费用的数量、支付方式及周期;
同时,还应规定子女探望的方式及其具体时间;
(3)对于婚姻期间共有的财产进行详细划分,涵盖房产、家具、现金以及债权等各类财富;
(4)针对夫妻共同承担的负债,也要在协议中明确表述;
(5)对于生活上可能存在的困难一方,例如经济援助方式、期限等其他未在协议中详述的细节,也应予以明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