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案件,涉案流水高达三十万元的话,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将会受到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将有可能被判处适当罚金。
特别需指出的是,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则不仅对该单位进行罚金惩罚,而且还需要针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处罚。
在此提及的“帮信罪”通常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意在惩治那些具有犯罪意图和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他们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却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援,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服务,甚至是承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工作,只要情节严重者,均符合本罪名界限。
此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要素:
首先,行为人应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满了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其次,主观上确系明知自己的行动可能给国家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带来危害,仍决定这么做,或者放任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
再次,作为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制度;
最后,在客观上,被告人确实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是进行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工作,且情节严重。《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