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持有2003年1月1日后在杭州市区地域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种养殖业承包协议,经营项目不属于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洗头、足浴、棋牌等)的下列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主城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求职登记人员;
2、“新杭州人”中的求职登记人员;
3、已在六城区地域范围内领取营业证照稳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非六城区户籍人员。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以领取营业证照时的身份为准。在领取营业证照时处于已就业状态但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只在所提供的营业证照注册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身份以未就业时的身份为准。高校毕业生是指持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占有30%以上股份、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只在所提供的营业证照注册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伙人、股东、其身份以经工商管理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确定的身份为准。从事种养殖业的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地须在六城区地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