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小偷的车,得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种情况讨论:
1、收购非机动车,如确属不知情不知道的,一般返还车辆即可,公安机关不会作行政处罚的。
2、收购机动车,如汽车、摩托车等,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处理,行为人收购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的机动车,或收购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可能被认定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予以收购,因而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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