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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女方怎么说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女方怎么说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02 07:42:58 已帮助24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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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女方怎么说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而女方离婚时,开庭时应注意以下技巧:
一.围绕诉讼请求,准备充分的证据,给具体的要陈述的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明。
比如:
1.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被告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情形;
2.共同财产的证据:银行存款,股票,房产证不动产证,车辆行驶证;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据:双方收入证明;
4.共同债权、债务:欠条借条等。
二.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情绪上要理智。
三. 集中倾听对方的陈述,抓住对方漏洞或者证据薄弱的地方。这样可以分到更多的财产。要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要证明有比对方有更好的经济来源,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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