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当得利之后应当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对所得的不当利益进行返还。
2、当利益不存在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需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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