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重整期间不包括执行期间是什么意思

重整期间不包括执行期间是什么意思

重整期间不包括执行期间是什么意思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7 23:46:58 已帮助108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重整期间不包括执行期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对破产企业的执行程序会中止,所以企业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的,不能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