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携带迁出证,前往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户籍。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