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及商标违法使用行为设定行政处罚时,都是以违法经营额为基数设定罚款幅度的。新《商标法》及尚未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未对如何计算违法经营额作出规定。
不过,下列法律、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对知识产权案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产品货值金额如何计算有相应规定,可供计算商标侵权违法案件的违法经营额时参考: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19号)第十二条第一款: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