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丧命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根据死者的年纪计量,用公式表现为:
丧命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法定赔偿年限,而其中法定的赔偿年限是依据死者的年纪确定的,具体为:60岁以下的死者,赔偿年限为20年;60岁以上75岁下的,为20-(死者年纪-60)年;75岁以上的死者赔偿年限为5年。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6。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法定扶养年限÷法定扶养人数,其中法定扶养年限为不到18岁,计量(18-被扶养人年纪)年、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被扶养人,赔偿年限为20年;60岁以上75岁下的,为20-(被扶养人年纪年纪-60)年;75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赔偿年限为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定,我国各地大致在5万--8万。
2019-01-19 21:33: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