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根据法律的限定,以及参照司法解释对跟这种情况类似的买下不动产的处置,婚后爸妈给钱给自己娃儿买下汽车,产权登记在自己娃儿名下,应该视为对自己娃儿的赠与,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女方是无权利分配这项财产的。《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花费;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爸妈给钱为娃儿买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给钱人娃儿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限定,视为只对自己娃儿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两方爸妈给钱买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娃儿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方按照各自爸妈的给钱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2019-01-18 08:41: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