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两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有财产能够根据协议进行分配,自协议达到后奏效,但是肯定情况下协议能够撤销:
1、协议离婚后2年内男女两方协议离婚后2年内就财产分配问题后悔,请求变换或者撤销财产分配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配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诉讼离婚的当事人达到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要求的财产分配协议,如果两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配协议无奏效,并根据事实上情况依法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屋等财产的分配,在上述情况下能够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换,即对于夫妻的共有房屋进行再次分配,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2018-11-19 02:0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