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恫吓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胁迫或者要挟的方法,恫吓公私财物的做法。
构成敲诈恫吓罪必须符合以下多少个要求:
1.做法人为通常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
2.做法人必须使用胁迫或者要挟的方法恫吓财物,这是敲诈恫吓罪最主要的特点。胁迫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导致恐惧,产生压力。胁迫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胁迫等等。其形式能够是书面的,也能够是表面的,还能够通过第三者转达;能够是明示,也能够是暗示。在获到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能够迫使另一方当场交出,也能够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做法人必须具有违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账而胁迫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2018-10-21 01:5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