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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国家实行土地承包,我俩家3口人,国家占用土地,这时我的哥哥来要我父亲土地的赔偿钱,请问父亲离世,这个土地承包是不是隶属我的。

陈* 天津 - 汉沽区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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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汉沽区


1、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但对于承包地上的收益,继承人能够依法继承。
2、以拍卖等方式承包的五荒等土地及林地等土地,在承包期内,能够由继承人继续承包。〈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商量等方式获到的,该承包人丧命,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限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能够继续承包。

2018-10-17 00:4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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