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于该案例中的女方已经离家出走六年,那么男方能够一方面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限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其次,既然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由法院决定审理方式。
1,适用普通流程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准许,能够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判的上诉案件,审理时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准许,能够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
2,适用简易流程审理的,时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裁判上诉的,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2018-08-11 14:5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