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无遗愿,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置。
按《继承法》限定,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下列方法继承:
【一】首先是第一步骤法定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由死者的另一半、娃儿、爸妈来继承死者的遗产。只要存在第一步骤法定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步骤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娃儿,包括婚产娃儿、非婚产娃儿、养娃儿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娃儿。
这里所说的爸妈,包括生爸妈、养爸妈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爸妈。
【二】如果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那就由第二步骤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二步骤法定继承人是指死者的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
这里所说的弟兄姊妹,包括同爸妈的弟兄姊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兄姊妹、养弟兄姊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弟兄姊妹。
【三】同一步骤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商量不成有争议,可到法院诉讼,法院应该根据事实上情况考虑分配准则:
1、同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有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短缺劳动本领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看。
4、有扶养本领和有扶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8-06-26 21:4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