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解决典质登记要怎样办在典质人与债务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若他人对该物主张权利,订立典质合同的人不能与之对抗,但这并不意味着订立典质合同的债权人不能对该物申请执行。因为该物属债务人所有,又无其他债权人申请对该物执行,所以这种情况下,债权到时后债权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对该物执行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在典质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因应当解决典质登记而无解决,招致典质合同不发奏效力。依照保证法的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限定登记奏效的典质合同签订后,典质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却解决典质登记招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典质人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在司法实践中我俩还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解决典质登记手续时,是因为登记部门的原由招致其不能解决典质物登记的,典质人向债权人托给了权利凭证的,能够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解决典质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主要是指在典质权存续期间,如果典质人转让、出租该无进行登记的典质财产,或者就该典质财产再次设定典质,从而使典质财产为第三人所占有时,典质权人只能向典质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典质人因有偿转让典质财产而获到对价时,典质权人就典质人转让典质财产所获到的利益行使物上代位权,而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实现典质权。如果典质人就典质财产再次设定典质时,经登记的后序位典质权人将优先于无登记的前位典质权人就典质财产的交换价值受偿。
二、典质权该要怎样实现债务履行期期满典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能够与典质人商量以典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典质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典质拟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典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典质人所有,不够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典质的,拍卖、变卖典质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限定清偿:
(1)典质合同以登记奏效的,按照典质权登记的先后步骤分配;步骤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2)典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奏效的,该典质物已登记的,按照第
(1)项限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奏效时间的先后步骤清偿步骤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城市房地产典质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隶属典质物。需要拍卖该典质的房地产时,能够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典质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典质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依照本法限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典质的,或者以乡(镇)、村公司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典质的,在实现典质权后,未经法定流程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位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交纳相当于应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典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为债务人典质保证的第三人,在典质权人实现典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合同保证的方式有各种各样,其中较为常见的便是典质,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典质合同该要怎样签,也不知道典质合同要不要登记,如果无解决典质登记要怎样办,会不会使典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该要怎样实现典质权呢,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毕竟如果无办好典质,很有可能导致债权不能实现。
2018-06-23 02:06: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