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工作制,但并不禁止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作息规则,所以,你们上的早夜班和晚夜班的时间只有7个小时,符合法律限定。但公司要求晚夜班的员工必须在18:00前到达公司,早夜班下班的员工不准离开公司直至上白班(白班工作时间为早8:00)的做法,却是违法的,因为这样一来的工作时间(其中包含7个小时的候班时间)就成为了14个小时,且并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补贴,显然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限定,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建议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以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2018-04-21 02:44: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