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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执行经过中,这样算不算违约呀,谢谢

易** 西藏 - 拉萨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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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拉萨

由于你的合同是2008年之前签订的,因此,违约金的商定是有效的。单位去年6月份乔迁了,若是异处乔迁,则隶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你有权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不但无需交纳违约金,还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但如果你在单位去年乔迁时已随迁,则应视为你接受了单位的决定,现在是不能够再以上述借口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2018-04-07 02:1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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