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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愿意承受

黄* 山西 - 大同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大同

您好, 一方婚前所借债项,确系用于两方婚后共有生活或共有经营的,应认定为共有债务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您解答

2018-02-06 08:4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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