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购销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分为现金、支票、汇票、托收、货到付款、预付款等,每种付款方式必须注意其约定的时间。如果双方有一方违约,则有一定的违约处罚,并承担支付货款的违约金。任何损害国家、公共利益、违反法律、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双方进行协议调解时,视为无效。我们在销售商品时必须仔细阅读合同。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2021-08-18 15:36: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