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准备离婚诉讼

田* 湖北 - 鄂州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鄂州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两方自愿离婚的,允予离婚。两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娃儿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置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2017-09-17 20:37:2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鄂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