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刑罚的附加刑之一,是指人民法院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根据法律规定,罚金的缴纳是在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但在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缴纳罚金的,可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可从轻处罚。缴纳罚金后宣判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刑事案件由人民受理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参考法律:
一、《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021-04-11 20:05: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