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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禁止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1997修正)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

陕西 - 渭南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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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渭南

石家庄市禁止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1997修正)
第三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10-04 07:5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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