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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和姑父今年在外地工地上上班的时候,发生自然灾害房子倒塌了,姑姑和姑父都去世了,就留了两个还没有成年的女儿。死亡赔偿金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

孙** 湖南 - 长沙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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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长沙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0-08-11 16:4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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