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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他因为考试作弊的原因被自己的同学鄙视,我的儿子就把别人打伤了,那么我的儿子他现在应该对这个同学进行哪些人身损害的赔偿的啊?

黎* 湖北 - 襄阳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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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襄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2020-01-29 06: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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