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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是现在还在上初三学习,压力比较大,然后在上学的时候突然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受到了伤害,那么对于此我可以追究校方的责任吗?

杨* 山西 - 忻州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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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忻州

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初三的学生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指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故该事件中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019-12-07 08: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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