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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设施设备,如监控,是否属于公共财产。业主有无使用该设施设备的权利。倘若业主需要使用该设施设备,该如何行使权利。从而使用设施设备。

赵** 广西 - 贵港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范菲菲律师

133582116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 福州 咨询解答:209条

这要从设施设备的权属角度来看,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控录像设备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属于共有设施设备,根据《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知悉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物业管理人员可将监控录像内涉及具体时段和具体事发情况的录像信息告知业主。

2019-11-16 10:2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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