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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毕业以后就一直和社会七年厮混,最近打群架。把别人打伤了。造成那个人伤害最大的是哥哥。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危害行为和危害及危害结果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李* 山西 - 大同 其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大同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根据刑法理论,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须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才应把危害结果加诸于危害行为的实施人。如果是被害人自己又或者是外力以及其他作用造成的危害行为加重,则行为人不承担此加重部分的责任。而又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多因一果”,那么此时需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作用力大小,从而认定其责任。

2019-09-10 15: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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