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是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其有两个作用: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导致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予以用人单位赔偿或赔偿。导致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肯定的困难的,在现代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某一员工出现问题不够以影响全局,如果一个员工的流失就导致用人单位重大损失,只能说明这个公司的劳动管理存在缺陷。怎样准确确定赔偿或赔偿的数额要把握实事求是、职责大小、充足考虑劳动者支付本领的原则。 其二:对违约做法予以惩戒作用。为了建立社会“诚实信用”的理念,用人单位收取违约的劳动者违约金,也能够看作对不守信者的一点处罚,是应该的。综合以上两点作用能够看到:劳动者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多少要考虑到劳动者支付本领,导致经济损失大小等情况合法确定。
2019-02-13 17:02: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