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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荒地建一个养猪场手续怎么办?

139****5720 辽宁-营口 人身侵权咨询 2019.11.28 11:10:18 428人阅读

我在荒地建一个养猪场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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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土地管理法》有关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为此,耕地是不能改变其用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019-11-28 11:29:18 回复

不允许。《土地管理法》有关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为此,耕地是不能改变其用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本农田只能用于耕种,所以是不能用来建养殖场的,如果非法占有耕地建养殖场的,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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