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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子给撞到了,姐姐醉驾犯罪中止处罚的特征是什么

黄** 甘肃-庆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18 17:19:34 345人阅读

您好,我姐姐和他的朋友在喝醉了酒之后,我姐姐和他的朋友没有叫代驾,现在我姐姐和他的朋友构成了醉酒驾驶被车子给撞到了,姐姐醉驾犯罪中止处罚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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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2019-08-18 17:2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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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
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
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
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
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2019-08-18 17:20:34 回复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
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
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
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一)主体: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三)主观方面:过失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客观方面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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