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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玩忽职守被追究泽恩,玩忽职守罪法官怎么判

刘** 浙江-温州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19.07.26 07:52:04 741人阅读

您好,我朋友是一名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朋友在工作的时候玩忽职守打牌,现在导致了犯罪人跑出了监狱了,我朋友玩忽职守被追究泽恩,玩忽职守罪法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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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
(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020-09-21 22:37:2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如下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公共职责的公正、勤勉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活动; (3)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重大损失发生的严重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9通常表现为放弃、懈怠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敷衍塞责、马虎草率,不认真、正确地做好本职工作。 所谓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与罪中的界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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