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 ; 二是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 ; 三是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 ; 四是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 ; 五是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向消协投诉。消费者在投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二是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 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 ; 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 ; 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 ; 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三是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四是投诉可直接递当地 ( 区、县及市 ) 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所谓申诉,即市民对有关的问题向国家机关申述意见,请求处理的行为。消费者申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向国家行政机关申述意见,请求处理。消费者在产生消费权益争议后,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申诉的手续与投诉大致相同。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所谓仲裁,即由当事人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行政等争议作出裁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多为经济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案件的性质不同,诉讼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分。消费者权益争议属民事诉讼。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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