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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竞业禁止赔偿标准是什么?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张** 甘肃-临夏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8.16 10:37:32 538人阅读

我才进公司的时候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和公司签定了一个合同,只得从事轻体力工作,可是最近老板要求必须去做其他重体力工作,违反竞业禁止赔偿标准是什么?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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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018-08-16 10:4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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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两年,劳动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如果违反的话,需要向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2018-08-16 10:3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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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补偿只有竞业禁止,此约定无效,员工可不受此约定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0-10-28 16:5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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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主要有三种形态,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 另外一种是公司董事、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还有一种是公司转让、兼并过程中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的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竞业限制的定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此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违反禁止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二)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
(三)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您好,关于违反竞业禁止规定被判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案情简介:魏某于2012年12月入职某知名网站,担任市场部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为在职期间及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2014年7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网站向魏某支付了四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共计3万余元。然而网站发现魏某于离职当月就加盟了一家与其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遂要求魏某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40余万元。判决:审理后认为,魏某曾任该网站的市场部经理,必然全面掌握着公司的经营信息,属于知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是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其加入竞争公司的行为也确属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且网站已经支付了补偿金。最终判令魏某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但对违约金的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律师说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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