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
×公复补字〔 〕 号
(申请人) :
你对 (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如复议请求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补正以下材料: (要求补正的材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税务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税复答通〔 〕 号
(被申请人) :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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