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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挪用公款260万,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已归还170多万,未归还80多万,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已退清脏款,该怎么量刑?如有谅解书该怎么量刑?
会酌情量刑
这个问题关键要看你挪用公款使用的时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中有规定,涉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予立案。如果超过3个月未还,就会被检察院刑事立案,就是说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在挪用公款之后归还的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这个时候同样会进行判刑,但是应该从轻进行处罚挪用公款,一定要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才会进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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