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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咨询一下余值抵押合同是怎么样的?

刘** 天津-河北区 抵押担保咨询 2018.03.07 15:57:32 2035人阅读

朋友要签一个合同,是有关于余值抵押的问题,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余值抵押合同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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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次抵押,也叫顺位抵押,银行是不受理二次抵押的,只有市面上的金融公司或者贷款公司会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银行的贷款合同、半年的银行流水、居住证明、水电气发票、贷款用途。
资料齐全后交到贷款公司或金融公司后,会给贷款人打电话审核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审核通过了那么就会放款了。

2018-03-07 16:0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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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以上就是我对于余值抵押合同的问题的我的了解了

2018-03-07 15:58: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额确定实际发债权额确定设定高额抵押债权尚未发保证债权实现抵押权与抵押协议商定担保高债权额度抵押其抵押财产额度内债权作担保比张某处房产抵押物与债权李某签订份担保能发一00万元债权高额抵押合同二.高额抵押定期间内连续发债权作担保所谓定期间指发债权期间比二00一一月一至二00一一二月三一发债权抵押期间发高额抵押债权作担保三.高额抵押适用于贷款合同及债权与债务某项商品定期间内连续发交易签订合同四.高额抵押主合同债权转让根据《物权》第二百零四条: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前部债权转让高额抵押权转让事另约定除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额抵押权是对于由继续性的法律关系将来可发生债权,预定一最高限度额,而以抵押物担保之一种特殊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相对于一般抵押权,则归属于特殊抵押权。特殊抵押权,顾名思义,应是在抵押权的某一特性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其特性有三:即具有相对的性、相对的不特定性及适用性。
(1)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相对的性。抵押权的发生,移转及消灭,均应从属于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相对的不特定性。最高额抵押设定时,其担保的债权或尚未发生或虽已发生却仍处于变动不特定之中
(3)最高额抵押具有相对的适用性。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须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约定,通常均具有继续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贷款告知。《城市房地产低压管理办法》里规定二次抵押不需要第1抵押权人同意,但对第2个抵押权人要尽到告知义务。但在实际的抵押历程中,若第1次的抵押合同约定再抵押时需要经过第1抵押权人同意的,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去遵守。同时,需要对第2抵押权人告知已经进行的抵押贷款,否则,抵押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贷款行为。
二是申请资料。二次抵押和第1次抵押所办的手续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样的。登记后的法律效果在实现抵押权的顺位上不太一样。
三是贷款额度。房产二次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值。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较高不能多于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较高不能多于50。
房产二次抵押除了需要注意以上三点,还需要了解的是:二次抵押贷款的应享受的利益价值不得超出第1次抵押担保后房屋价值的余额。以免抵押人万一不能清偿债务,给登记部门带来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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