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宣判完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能支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并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但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
依照《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驳回后,完全可以单独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诉讼。
.构成本罪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必要条件。单独入室盗窃罪量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窃3次以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要看情况,比如交强险,每个车主对于这个险都慢不情愿的,因为对自己没有一点利益,但这是一个强制性的险,你只有拥有机动车辆,你就得买交强险,这是对第三方负责的人性原则,如果不强制执行这个政策,交通事故很多时候就很难找到赔偿对像,特别是一些车主家庭贫困,在发生的交通意外后,没有能力赔付第三方受害方,就只能从交强险中进行赔偿。
所以,像这个交强险,就是不能逃避的责任险,是必须买的。而像玻璃险这样的险,你太可以单独买,因为这个险不与第三方发生关联,只是你自己利益的保护条款,所以,你可以选择性地买,就属于车损险可以单独买的范围,你想买就买,不想买就可以不买,没有人会强制你买。
车损险单独买行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当你发生的交通意外时,你就会觉得幸亏买了保险,觉得买保险值了,心里还会庆幸自己及时买了保险,查没发生交通意外,车辆没有受到损伤时,你就觉得一年的保险费白交给了保险公司,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想不要买这个车损险多花得来。
所以,我们对车损险这个问题,还是要大方些,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要知道买车的大头都出了,还在乎车损险这些尾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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