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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3000未还,到了执行法院,会被失信人和限高?

ask****327 天津-开发区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20 21:45:05 412人阅读

我欠3000未还,到了执行法院,会被失信人和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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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说下具体的情况。

2024-05-21 09:2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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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正在查看你的问题

2024-05-20 21:46:52 回复

不是,失信名单是失信名单,限高是限高,两者不一样,限高需要单独做出一个书面的裁定,比失信名单要严格很多,效果好很多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申请人可以要求给失信被执行人解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中,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如果没有同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仍然可以坐高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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