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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上海市,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条件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缴纳期限的规定。
这意味着,作为上海市的参保人员,您必须在离开当前工作岗位之前与您的雇主共同缴纳至少一整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其次,关于失业原因的要求。
管理者应该认识到,要想在上海市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您必须是非个人主观意愿造成的就业中断。
举例来说,如果您所服务的公司由于无法承受经济压力而破产,或者是原有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但是没有进行续签,那么您就有资格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来申请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4-05-15 09:0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