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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当受害者发现自己向他人转账后遭遇了欺诈行为,只要能够及时采取行动并向警方报案,仍然存在一定的可能通过法律手段挽回财务损失。
在此过程中,受害人应当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相关侦查工作,耐心等待案件的突破性进展。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案发后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诈骗财产及其孳息,如果其所有权归属明确,应当依法返还给受害者;
而对于权属不明的情况,可以按照被骗款项在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来确定返还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2024-05-14 16:3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