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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婚娘家想要全部彩礼是否合理

杨** 福建-宁德 彩礼咨询 2024.05.13 17:51:00 446人阅读

二婚娘家想要全部彩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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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无论何时何地,在适当的范畴之内,二婚与初次结婚并无太大差别。
选择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同样有权提出索取彩礼的要求,但必须在相适应的范围之内。
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婚前收取彩礼并非是种过分之举,然而过度追求则显得不合情理。
在男女双方决定缔结姻缘之际,女方家人向男方索要一定数额的彩礼,实际上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检验男方的经济实力以及未来新婚夫妇能否过得幸福美满。
因此,婚前收取彩礼绝非不可接受之事,只是部分人不顾及家庭实际情况,盲目索求高额彩礼,从而使这一行为招致社会舆论的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024-05-13 17:52:00 回复

违法,可以起诉,属于非法侵占。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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