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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怀孕的我肚子里的小孩是我婚后生下来的我老公现在发现小孩不是他亲生的我的这个事情触犯到法律了吗?

pub****008 浙江-衢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4.05.11 01:12:19 431人阅读

我婚前怀孕的我肚子里的小孩是我婚后生下来的我老公现在发现小孩不是他亲生的我的这个事情触犯到法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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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下

2024-05-11 01:1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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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2292条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8

2024-05-11 01:14:46 回复

对于小三怀孕了触犯法律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提到第三者大多数人都会心生厌恶,较为排斥,但是第三者怀孕、生育触犯的只是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并未触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据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也就是说,非婚生女子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要求其生父承担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的权力。再次,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两者法定继承顺序相同。


一、孕妇犯罪的责罚范围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二、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三、临产孕妇拘留问题。
临产孕妇可以被拘留吗?答案是可以的。孕妇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孕妇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不能执行死刑,所以即使罪该至死,但由于不能判处死刑,故生产以后或过哺乳期后,也不能再去判处死刑了。 一般情况下对孕妇也不采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而是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触犯法律的孕妇能拘役不符合我国的国家要求,因为这类人即将进入生产状态,我国的法律对这类人予以考虑其特殊情况,故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保证这类人的正常生产,同样孕妇不适用于死刑,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怀孕的妇女,依法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另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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