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总经理劳动关系必须在公司吗

总经理劳动关系必须在公司吗

王** 福建-宁德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09 10:48:00 392人阅读

总经理劳动关系必须在公司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宁德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于1995年发布的《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所明确规定,若总经理为其所属上一级部门直聘且委托任命者,则应与该聘用及委托任命部门签署劳动合同。
对于实行公司制度的总经理以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他们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具体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倘若该总经理同时兼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等职务,根据前述分析,他与所在单位之间并不构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因此,双方不应建立劳动关系。
然而,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由他人担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设立经理职位,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予以聘任或解聘。
在这种情况下,他对下属员工来说是雇主代表,而对董事会来说则是劳动者,兼具雇主代表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故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2024-05-09 10:49:00 回复

现在这种改建只要村一级审批即可。建议你向你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大队)咨询一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
22402人阅读

现在的市场竞争强烈,公司倒闭的案例有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规定是什么,以及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10655人阅读

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会选择从事会计工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的一些知识,那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会计中级职称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以及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年限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125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有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有哪些,那么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及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
20630人阅读

随着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再次受到了社会的关注,那么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呢,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双轨制的定义等知识,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延长退休年龄
4497人阅读

退休年龄延长、推迟退休是社会的必然趋势,那么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以及事业单位延长退休年龄具体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